应法国大使馆要求,中国互联网协会与法国就P2P应用与网络版权问题进行交流
2006年01月12日 15:44
2005年12月22日,受法国工业经济财政部媒体发展管理司的委托,法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商务财政处高科技商务参赞凯法先生和高科技项目专员兼翻译张赤华女士拜访了中国互联网协会,主要是法国正在推进对P2P技术应用管理和互联网新业务中对网络版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希望与我会进行交流。此前,法国就该问题曾与美国、日本及欧洲大多数国家进行过沟通。
中国互联网协会有关领导、行业自律工作委员宽带P2P应用推进联盟及网络版权联盟的有关人员与法方人员就中国P2P技术的应用、管理和发展以及网络版权等问题进行了友好交流。
法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商务财政处是长期致力于促进中法贸易往来,尤其是协助法国企业在华进行贸易或投资的官方机构。法方此次访问中国互联网协会,希望了解目前中国对P2P技术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法规,为法国日后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借鉴与参考,同时也希望能够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建立相关的联系机制。
应法方的要求,中国互联网协会首先对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基本情况做了简要介绍,P2P应用推进联盟及网络版权联盟的有关人员介绍了P2P技术在国内的发展,合法在线音乐由于各种原因尚未成为产业的主流,但合法在线电影却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大部分电影点播服务都得到授权,且相应的在线支付服务也比较完善,国内接收数字电视的终端也都具有反复制的设备。同时也指出了目前在这一问题上管理的难度,如:国内还没有设立相关机构处理因P2P技术而引发的违法行为,也没有相关“陷阱程序”(fakes)的识别技术,国内目前也还没有针对在线广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版权方面,虽然我国已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但在发现盗版侵权行为之后,版权人或执行版权人权利的代理人只能通知运营商移除相关侵权内容或链接,却很难要求运营商提供关于侵权的数据信息等材料。
凯法参赞对法国网络盗版侵权的情况作了介绍。当前,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对法国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在两年的时间里音像工业的销售额下降了30%,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为此,法国出台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如对ISP的管理规范、立法保护版权人的相关利益等。此外,法国还积极开展了许多与版权问题相关的普及教育。
法方对此次交流非常满意,对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通过此次交流,为双方在互联网相关技术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方面有了初步了解,交流了经验,建立起基本的沟通渠道,也为双方在以后相关领域的合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