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暨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发布仪式”在京举行
2005年09月03日 13:10
首届“中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暨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 发布仪式,于2005年9月3日,在“2005中国互联网大会”上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主办,亿贝易趣、维权365网和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协办。
论坛邀请了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卢麟,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商标局副局长侯丽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陆建文处长、北京市版权局王野霏副局长等政府部门的领导出席论坛并讲话,而且邀请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代表,以及滚石、百代、中文华纳等权利人代表和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制片人协会等相关机构代表,以及美国商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等国际权利人组织。
论坛期间发布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领域首项关于“网络版权”的《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公约”经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卫通、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广网、央视国际网络、中国新闻网、以及新浪、搜狐、网易、百度、雷霆万钧等40家企业联合签署,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公约代表了互联网企业共同的声音,再一次表明互联网企业充分尊重网络知识产权的态度,并且希望通过行业自律,加强对权利人相关权利的保护,促进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互联网信息行业的共同发展。
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制片人协会等权利人组织表示支持互联网企业这一举措,一致认为公约的发布生效对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的形成和保护制度的建立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而且与互联网企业探讨了如何通过合作以及以何种合作方式来共同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共同发展。
到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对互联网企业联合签署发布《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这一举措表示了充分的赞许,并充分肯定了网络版权联盟自建立以来的一系列工作。表示发布《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是一个很重要、很积极的步骤,为建立一个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和用户共同治理互联网的完整体制创立了良好的基础,也向业界发出了一个很好的信号,并要求网络版权联盟积极落实公约的宣传和实施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和有效的自律机制,促进信息网络版权立法;早日完成网络版权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的搭建,为公约成员和权利人提供网络版权方面的服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遏制互联网的侵权行为,共同为我国互联网行业的持续有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公约发布之后,网络版权联盟紧接着要做的一个重点工作是配合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工作,集中征集互联网企业的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互联网保护知识产权的操作建议,探讨执行流程等;另一个工作重点是使互联网企业和权利人一起探讨版权保护规则,探讨并制定互联网作品使用标准,付费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因为只有市场规范了,每个人知道风险在哪里,大家都知道风险的程度是多大的时候,这个产业才能真正发展,因为谁都不愿意有法律风险和不可预及的风险。针对互联网企业现在面临有可能会有大量诉讼案件发生,联盟也将会探讨设立筹备纠纷调处的相关机构。
当然,目前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尚处于探索阶段,网络版权联盟的工作以及互联网企业和版权人的合作都不是可以一簇而就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也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些都不是任何一个个人、一个企业、一个政府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这需要互联网企业、权利人和政府三方的通力协作和互相支持才能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