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简介
2005年09月03日 13:18
为维护网络著作权,规范互联网从业者行为,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互联网信息行业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于2005年9月3日“2005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40家单位签署加入,该公约当日正式生效。
网络版权自律公约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知识产权,促进网络版权环境的健康发展。公约提出了5条自律条款,其中包括公约成员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和探讨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措施,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立法建议;公约成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公约成员应该鼓励、支持、保护依法进行的公平、有序的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公约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作为开放性公约,互联网相关企业可随时申请加入该公约。同时,联盟将向全国相关机构发出倡议,积极鼓励引导更广泛的机构加入该“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约的宣传和实施,并将围绕公约相关内容研究制定详细地“实施办法”。
首批签署公约的四十家单位名单
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广网、中国日报网、央视国际网络、中国新闻网、千龙网、京报网、中国网通、中国联合、中国铁通、中国卫通、新浪、搜狐、网易、百度、上海盛大、21cn、3721、雷霆万钧、MSN、首信、中华网、赛迪网、上证网、万网、上海亿唐、美通无线、中搜、博客时代、国家图书馆、光线传媒、铁血科技、飞行网、红袖添香、农博网、峰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五千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