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为出租车配智能终端
2015年02月06日 15:16
北京市地方标准《出租汽车技术要求》近日开始通过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标准拟规定,出租车运营设备上应配置智能终端,可实现电子支付功能、驾驶员电子证件识别和身份认证功能等。
智能终端将是运营设备的核心部件,并连接其他运营设备与后台系统进行数据通信。根据标准,这个智能终端液晶屏将安装在仪表板中央控制区域上端显著位置。智能终端应满足6大功能:实现运营计价和收费显示;接受电召和行业调车业务;具备电子支付、卫星定位、驾驶员电子证件识别和身份认证功能;屏幕尺寸不小于6英寸,支持中英文字、语音提示;具备车辆运营设备数据集成和运营数据实时传输功能;预留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标签卡数据接口。
据悉,新增的智能终端或为出租车官方叫车服务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