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建成全省性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2015年03月11日 15:12
随着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移动电商、O2O、微博电商、微店等新式营销不断涌现,新情况层出不穷,社会关注度比较高,也给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昨天,江苏工商宣布,2015年将建成全省的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实现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在线监测、远程取证和在线存证,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江苏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艳说,2015年,除了要建设好网络交易监测中心,江苏还将建成上线江苏省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网络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公开、商品信息公开、电子标识公开、信用信息公开。
2015年,省工商局还将对网购市场进行红盾网剑行动。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同时,工商将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探索利用大数据和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展示、交易情况等及时监测,查处违法行为,规范交易秩序。
据悉,2014年江苏工商系统共网上检查网站(店)9.3万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84条,责令整改网站664个,关闭网站19个,查处了各类违法案件736件。
网购维权有五大难点
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网络消费因其便捷、价格优惠等特点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网络消费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加。南京法院2014年受理网购纠纷案件68件。从案件反映的情况看,网购问题集中体现为网店卖家或电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如: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食品内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商品夸大宣传;未按约发货,未按约赠券等。
网购维权存在五大难点:一是诉讼主体难确定。经营者仅在网络上简单地告知店铺名和电话号码,实际经营者和网店注册者难以确定,无法确定适格的被告。二是原告举证能力弱。网购证据一般体现为聊天记录、交易明细等电子材料,此类证据极易造成丢失,不仅影响原告举证,法院在证据保全时也无从下手。三是诉讼管辖权异议大。网购纠纷中,卖家基本不公布其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无明确标准,传统合同纠纷中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确定规则较难适用。四是消费欺诈难认定。职业网购打假人频现,在此情况下能否认定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存在争议。五是销售者责任难判定。如何判断销售者是否“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如何限定销售者的验明义务成为审理中判定销售者责任的难点。
江苏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艳说,2015年,除了要建设好网络交易监测中心,江苏还将建成上线江苏省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网络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公开、商品信息公开、电子标识公开、信用信息公开。
2015年,省工商局还将对网购市场进行红盾网剑行动。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同时,工商将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探索利用大数据和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展示、交易情况等及时监测,查处违法行为,规范交易秩序。
据悉,2014年江苏工商系统共网上检查网站(店)9.3万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84条,责令整改网站664个,关闭网站19个,查处了各类违法案件736件。
网购维权有五大难点
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网络消费因其便捷、价格优惠等特点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网络消费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加。南京法院2014年受理网购纠纷案件68件。从案件反映的情况看,网购问题集中体现为网店卖家或电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如: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食品内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商品夸大宣传;未按约发货,未按约赠券等。
网购维权存在五大难点:一是诉讼主体难确定。经营者仅在网络上简单地告知店铺名和电话号码,实际经营者和网店注册者难以确定,无法确定适格的被告。二是原告举证能力弱。网购证据一般体现为聊天记录、交易明细等电子材料,此类证据极易造成丢失,不仅影响原告举证,法院在证据保全时也无从下手。三是诉讼管辖权异议大。网购纠纷中,卖家基本不公布其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无明确标准,传统合同纠纷中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确定规则较难适用。四是消费欺诈难认定。职业网购打假人频现,在此情况下能否认定销售者存在欺诈行为存在争议。五是销售者责任难判定。如何判断销售者是否“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如何限定销售者的验明义务成为审理中判定销售者责任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