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言论的边界
2016年09月21日 13:58
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降低了普通人信息表达的门槛,拓宽了信息发布和获取的渠道、改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凸显了多元化观点的传播,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现代人的表达意识和表达能力。
在便捷、快速传递信息的同时,也成为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滋生和传播的温床。在微博“围观改变中国”积极功能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忧。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言论自由的实现,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微博等的出现,给网民的言论自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但现代社会并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所以,与言论自由伴生的还有各种约束,比如法律、制度等。
作为个体的言论表达,最基本的是信息的客观、真实、负责任,不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带来伤害,在发布信息之前,甄别信息的真实性,考虑可能引发的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信息的二次传播过程(如转发行为)中,尽力做到阅读、思考之后再行“转发”,“不信谣,不传谣”是基本要求。
从微博、微信等运营方而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予以执行,通过技术和人工的方式,明确言论表达的边界,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公开。
从政府管理角度而言,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地进行自媒体时代信息发布的管理,则是应有之义。
社会个体的自由表达,使得传统媒体中的“把关人”功能逐步弱化。虚假信息容易实现短时间内的裂变式传播,虽然众多个体的自由表达,促进了信息源的多元化和信息的相互印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自媒体的自净化功能,但不能忽视的是这种自净化功能带有滞后性。与其指望传播之后的辟谣等“补救性”措施,还不如在信息发布环节进行规范的管理。
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提升社交网络时代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强调理性、温和的发言态度、对于建立并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至关重要。
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使用户的表达自由、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的有效治理三者之间实现有序的运转和平衡,这是一个需从管理理念、管理方式、有效互动上同时需要加以重视的问题。
(作者申玲玲,系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在便捷、快速传递信息的同时,也成为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滋生和传播的温床。在微博“围观改变中国”积极功能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忧。
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言论自由的实现,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微博等的出现,给网民的言论自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但现代社会并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所以,与言论自由伴生的还有各种约束,比如法律、制度等。
作为个体的言论表达,最基本的是信息的客观、真实、负责任,不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带来伤害,在发布信息之前,甄别信息的真实性,考虑可能引发的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信息的二次传播过程(如转发行为)中,尽力做到阅读、思考之后再行“转发”,“不信谣,不传谣”是基本要求。
从微博、微信等运营方而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予以执行,通过技术和人工的方式,明确言论表达的边界,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公开。
从政府管理角度而言,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地进行自媒体时代信息发布的管理,则是应有之义。
社会个体的自由表达,使得传统媒体中的“把关人”功能逐步弱化。虚假信息容易实现短时间内的裂变式传播,虽然众多个体的自由表达,促进了信息源的多元化和信息的相互印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自媒体的自净化功能,但不能忽视的是这种自净化功能带有滞后性。与其指望传播之后的辟谣等“补救性”措施,还不如在信息发布环节进行规范的管理。
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提升社交网络时代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强调理性、温和的发言态度、对于建立并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至关重要。
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使用户的表达自由、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的有效治理三者之间实现有序的运转和平衡,这是一个需从管理理念、管理方式、有效互动上同时需要加以重视的问题。
(作者申玲玲,系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